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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文件:《关于举办2018年天津市“名家传戏”工程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及《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我市戏曲繁荣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将于2018年5月—11月在我市继续实施“天津市‘名家传戏’工程”,现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天津市“名家传戏”工程的主要内容为,资助若干名天津市各类专业戏曲院团的戏曲表演艺术家,与两名优秀青年演员结成“传戏对子”,在当年年底前传授两折折子戏或一出大戏。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天津市“名家传戏”工程的“名家”,须为我市各专业戏曲院团、院校从事京剧、昆曲、地方戏曲表演的知名艺术家(退休人员优先申报、入选)。

(二)“名家传戏”的传戏对象,一般应为我市各专业戏曲院团的优秀专业演员。

(三)已入选上一年度和申报本年度文化部“名家传戏”项目的戏曲名家,以及入选上一年度天津市“名家传戏”项目的表演艺术家不列入申报范围。

(四)鼓励传授濒临失传的、经典传统折子戏,鼓励濒危剧种以及武生、武旦、武净和丑行优先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名家传戏”工程项目由艺术家所在单位推荐申报。天津市文广局艺术处组织专家召开“名家传戏”项目评审会,遴选出不超过10对“名家传戏”对子,并在天津市文化信息网上公示。

(二)申报单位应对入选的传戏对子在授课、排练及演出等方面给予支持,协助市文广局做好“名家传戏”过程的监管、验收工作,于项目结束后,录制汇报演出光盘报市局艺术处

(三)“名家传戏”项目启动后须于当年11月底前完成。

(四)市文广局负责组织“名家传戏”授课工作的验收。对验收合格的,给予授课老师3万元的补贴(税前,请申报单位代转代缴)

(五)提倡建立长期教学关系。建立“名家传戏”艺术档案,适时举办名家传戏成果展示活动。

 四、申报要求

(一)报送时间:自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24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名参加人员须提前结好对子后,填写《天津市“名家传戏”工程项目申报表》,报送至区文化馆,电子版报送至bdwhg2013@126.com

(三)联系人:顾凤菊

 联系电话:29241238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天津市“名家传戏”工程项目申报表                     

 

       宝坻区文化广播电视局

            2018年5月21日

 

 

附件:

 

2018年天津市“名家传戏”工程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单位

 

负责人及电话

 

户名、账号、开户行(能接受上级拨款)

 

教师姓名

 

性   别

 

年   龄

 

戏曲剧种

 

行   当

 

流   派

 

艺术成就

(可附页说明)

 

拟传戏名称及传戏计划

 

学生姓名

 

性  别

 

年  龄

 

所在单位及艺术简历(注明曾主演重要剧目、角色及获省级以上奖项情况,可附页说明)

 

学生姓名

 

性  别

 

年  龄

 

所在单位及艺术简历(注明曾主演重要剧目、角色及获省级以上奖项情况,可附页说明)

 
             

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2018年5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