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主办,天津市群众艺术馆、天津市东丽区文化广播电视局承办的“东丽杯”全国群众文学评选活动至今已连续举办二十六届,在推动文学创作上取得了显著成效,已成为全国群众文化活动的知名品牌,今年将举办第二十七届“东丽杯”孙犁散文评选活动。我区文学作者在历年的“东丽杯”文学评奖活动中表现优异,现组织区内文学作者参加第二十七届“东丽杯”孙犁散文评选活动。请区内文学爱好者按照《第二十七届“东丽杯”孙犁散文评选征稿启事》要求填报个人报名表,并将发表作品的封面、目录、内文复印后,于5月4日前一并交到区文广局4楼社文科,电子版发送到baodiqinliu@163.com
联系人:赵祥云 联系方式:29228154
宝坻区文化广播电视局
2018年4月9日
第二十七届“东丽杯”孙犁散文评选征稿启事
由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主办,天津市群众艺术馆、天津市东丽区文化广播电视局承办的“东丽杯”全国群众文学评选活动至今已连续举办二十六届,在推动文学创作上取得了显著成效,已成为全国群众文化活动的知名品牌,并荣获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日益提升的文化需求,丰富群众文化活动,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提升“东丽杯”活动的品牌影响力,将于今年举办第二十七届“东丽杯”孙犁散文评选活动。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天津市群众艺术馆、天津市东丽区文化广播电视局。
二、参评要求
(一)作品要求
本次评选活动分为单篇散文和散文集两个部分。单篇散文应为2015年7月以后在国内报纸期刊(含地级市、县级群众文化内刊)发表过的原创新作品。散文集为2015年7月以后境内出版社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套书丛书不得参评。已在往届“东丽杯(文化杯)”评选中获奖的作品不再参评。
(二)作者要求
1.本次评选活动只面向全国范围内的业余文学作者。各省市作家协会的专业作家、参加作家系列职称评定者和签约作家不得参评。已不在签约任期内的作家发表于签约期结束后的作品可以参评。
2.199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作者可以参加新人新作奖评选。
三、作品报送要求
(一)报名方式。本次评选活动接受集体报名和个人报名。具体方式如下。
1.个人报名。我市和各省市区的作者报名参评,可直接将参评作品和“个人报名表”寄送至天津市群艺馆,每名参评者限报送一篇作品或一部散文集。生活或工作在外地的我市作者需采取个人报名方式。
2.集体报名。我市各区文化馆(宫)、文联及相关单位,外省市区、新疆建设兵团文化馆(群艺馆)每单位选送作品单篇数量不超过30篇,散文集不超过15本,推荐作品需征得作者本人同意,并请作者填写“个人报名表”附在作品前,每单位还需填写“单位报送目录表”,发送至邮箱donglibei2012@126.com。
3. 每位参评作者限通过一种方式参评,严禁一稿多投,否则将取消本次参评资格,5年之内不允许参评。
(二)报送材料。单篇作品需报送作品发表原件或1份纸质复印件,复印件需含报眉或期刊的封面目录和发表页。散文集至少报送1本样书。
(三)报送方式。
参评作者和集体报送单位请于5月15日前将报名表纸质版与参评作品一同寄出。寄件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新围堤道交口渤海明珠614-615室,天津市群众艺术馆调研编辑文学部李莹收,邮编:300210;咨询电话022-23311272。信封请注明“东丽杯”字样。邮政挂号或快递均可,不接收邮政包裹,不提供邮件查询服务,报送作品一律不退件。
报名登记表请登录天津市群众艺术馆网站(网址:http://www.tjsqyg.com/)或天津文化信息网(网址:http://www.tjwh.gov.cn/)下载。
四、评选办法
(一)奖项设置。设单篇散文和散文集两个组别,同时设东丽文学大奖、美丽东丽特别奖、新人新作奖和组织奖。具体如下:
东丽文学大奖1名,美丽东丽特别奖10名,新人新作奖6名,单篇散文一等奖10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25名、优秀奖30名;散文集一等奖4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2名、优秀奖15名;个人优秀组织奖20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单位优秀组织奖20名,个人组织奖40名,颁发奖牌或获奖证书。
美丽东丽特别奖作品主题要体现出东丽区的地域特色和近年来发展成果等。
(二)本次活动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天津市群众艺术馆”、“一粒种子在天津”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和发布。
(三)获奖作品将结集出版《第二十七届“东丽杯”孙犁散文评选优秀作品汇编》,并与多家媒体合作、采取多种方式予以推介宣传。
五、时间安排
(一)发动阶段(3-4月份)。召开天津市群众文学工作会议,召开全国群众文学省际交流工作会议暨第二十七届“东丽杯”孙犁散文评选征稿推动会,在各大媒体上发布征稿启事。
(二)报送阶段(4-5月)。参评作者和单位报名。
(三)评审阶段(5-8月)。邀请著名作家、评论家对报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
(四)作者交流(6-7月)。组织“美丽东丽特别奖”创作采风活动。
(五)颁奖表彰(9月中旬)。召开第二十七届“东丽杯”散文评选颁奖会、第十一届全国群众文学创作论坛。
六、媒体支持
本次活动将通过《中国文化报》、《文艺报》、《天津日报》、《今晚报》、《今晚报(海外版)》、新华网、北方网、天津网、天津文化信息网、天津市群艺馆网站、东丽在线、东丽文化网、天津“东丽杯”评选官方博客、天津市群艺馆公众号、“一粒种子在天津”公众号等媒体进行重点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