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下午,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疾控中心传染预防控制室主任张颖介绍了我市发生的两起聚集性发病案例有关情况。
宝坻区第一例
第34例患者,女,52岁,居住于宝坻区。患者为销售人员,接触人员较多。该患者一名同事于16日至17日到北京采购,在北京某珠宝商城与一高热客户密切接触,25日出现发热,1月31日核酸检测阳性,等待专家确诊。该患者1月27日出现发热,就诊于宝坻海滨医院、宝坻区人民医院,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34例病例,为重型病例。目前已转至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宝坻区疾控中心正在对其密切接触者进行严密排查,对疫点进行终末消毒。
宝坻区第二例
第36例患者,男,53岁,居住于天津市宝坻区,是第34例确诊病例的亲属。该患者1月28日出现发热症状,自行服药后好转,1月30日再次发热,就诊于宝坻区人民医院,2月1日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36例病例,为普通型病例。目前患者已转至海河医院,生命体征平稳。目前已确认的患者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隔离医学观察,其他密切接触者正在排查中。
宝坻区第三例
第37例患者,女,43岁,居住于天津市宝坻区,为第34例确诊病例的同事,发病前无武汉旅居史,于1月16日-17日到北京采购,在北京某珠宝商城与一高热客户密切接触。该患者25日自测体温出现发热,自行服药治疗后症状缓解,30日停药后再次发热,31日就诊于宝坻区人民医院,核酸检测阳性,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37例病例,为普通型病例。目前患者已转至海河医院,生命体征平稳。该病例,目前其已确认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隔离医学观察,其他密切接触者正在排查中。
宝坻区第四例
第43例患者,女,35岁,天津市宝坻区百货大楼售货员,居住于天津市宝坻区,与第34例确诊患者和第37例确诊患者为同事。患者1月21日出现发热,曾多次就诊于社区医院对症治疗,1月27日就诊于宝坻区人民医院,两次病毒核酸检测阴性。1月30日因再次发热就诊于市胸科医院,当日转医科大学总医院隔离治疗,1月31日病毒核酸检测阴性,2月1日第4次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43例病例,为重症型。目前已转至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其密切接触者正在追踪排查中。
宝坻区第五例
第48例患者,女,26岁,现居住于宝坻区,为宝坻区正心大药房售货员。1月23日15时至18时患者曾去过百货大楼鞋区(第43例确诊病例工作区)、服装区和珠宝区(第37例确诊病例工作区)购物。患者1月29日出现发烧、头晕、干咳等症状,自服退烧药缓解,后去宝坻区中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取药后返回。2月1日因症状未缓解前往宝坻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被诊断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并报告。2月2日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48例病例,为普通型。目前,宝坻区疾控中心正在对其密切接触者进行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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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第39例,男,52岁,居住于天津市东丽区,无武汉旅行史。1月20日至26日回浙江温州母亲家过年,于26日同家人自驾返津。患者自诉在温州曾与一名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一同进餐。1月27日出现发热,自行对症治疗,1月31日就诊于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2月1日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39例病例,为普通型。目前患者已转至海河医院,生命体征平稳。
全市第40例,女,46岁,居住于天津市东丽区,无武汉旅行史。该病例系第39例确诊病例家属,1月20日至26日一同回浙江温州过年,26日自驾返津,自诉在温州曾与一名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一同进餐。1月31日因咳嗽、咽部不适就诊于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 2月1日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40例病例,为普通型。目前患者已转至海河医院,生命体征平稳。
全市第41例,女,21岁,居住于天津市东丽区,无武汉旅行史。该病例系第39、40例确诊病例的家属,1月20日至26日回浙江温州过年,26日自驾返津,自诉在温州曾与一名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一同进餐。1月31日因发热就诊于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 2月1日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41例病例,为普通型。目前患者已转至海河医院,生命体征平稳。
这里再次提醒大家:
亲朋好友不要聚!
公共场所不要去!
不给自己乱吃药!
发热门诊要记牢!
来源:天津广播